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推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工作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主题活动”条件的执行机构,共同参与基金会相关公益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背景
“金融知识普及主题活动”长期面向我国城乡居民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公益活动,围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征信知识、支付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养老金融风险防范等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建立专业、高效、规范的项目执行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在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现公开招募具备专业能力和社会服务经验的执行机构,推动金融知识普及主题活动的精准落地。
二、招募范围
本次招募主要面向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活动策划执行、宣传推广、资源整合及项目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的专业机构。
认同基金会公益价值理念,了解基金会公益项目运行模式,且具有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县域及农村地区项目实施经验,以及具备在城市商圈、校园、医院、企业等重点场景组织实施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能力的机构参与申报。
三、项目任务
本项目拟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甘肃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自治区)组织实施,并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实现以下目标:
(一)围绕2026年金融宣传月活动部署,策划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0场。
(二)结合边境地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等特色区域,组织开展金融知识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0场。
(三)在项目实施地区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累计覆盖公众不少于15万人次。
(四)按照基金会宣传要求,完成活动数据的细分统计和整理,活动摄影摄像、宣传视频制作及相关影像资料整理工作,项目实施形成的宣传资料、视频、图片、课件等成果的使用权及知识产权按照双方签订协议执行。
(五)积极开展项目宣传推广,在中央及地方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发布项目宣传报道,重点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金融时报》等。
四、项目周期
2026年9月至12月。
五、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最终执行金额以基金会批准的项目预算及双方签订合同金额为准。
六、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执行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并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材料。基金会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相应项目资金。
七、项目内容
执行机构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围绕金融知识普及主题,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防范非法集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普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反洗钱、征信知识、支付安全、数字金融素养提升及乡村金融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策划执行。负责活动整体策划、方案设计、现场组织实施、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场地协调、人员组织、安全保障等工作,并具备协调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开展协同合作的能力。
(三)宣传推广。负责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工作,包括新闻宣传、摄影摄像、视觉设计、宣传海报及展陈设计、媒体宣传等内容,持续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力。
(四)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整体进度管理、质量控制、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成果总结及效果评估,并按照基金会要求规范整理、提交项目实施资料及总结报告。
八、申请条件
申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及项目管理机制。
(三)具有较强的项目策划、组织实施、资源整合和宣传推广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四)具有稳定的专业项目团队,能够根据项目需求高质量完成项目执行任务。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具备跨区域项目实施能力,能够根据项目需要赴全国有关地区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九、优先考虑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构将优先作为项目执行机构候选单位:
(一)具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组织实施等相关经验。
(二)具有独立协调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的能力。
(三)熟悉东北地区、西部地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乡村地区等区域项目实施工作。
(四)拥有成熟的新媒体传播团队、课程研发团队或专业讲师资源。
(五)具有高校、基层组织及主流媒体资源整合能力。
(六)能够提供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成果总结、效果评估等全过程服务。
(七)具有跨区域项目组织实施经验,能够根据项目需要统筹协调不同地区资源,在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十、申报材料
申请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行机构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四)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五)项目团队介绍。
(六)典型项目案例。
(七)相关资质证明及荣誉材料;
(八)其他能够证明机构综合实力及项目实施能力的相关材料。
基金会将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进入评审环节。
十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8月14日;
(二)基金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据机构综合实力、项目实施方案、团队配置、类似项目经验、资源整合能力、宣传推广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基金会官方网站统一公示。
十二、有关说明
(一)基金会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资金安排及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择优确定项目执行机构。
(二)申请机构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基金会有权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基金会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执行机构应接受基金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成果产出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及专项审计工作。
(五)基金会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项目管理需要公开的除外。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所有。
(七)本次公开招募不构成基金会对任何申请机构的合作承诺。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共同参与金融教育公益事业,为提升全民金融素养、维护良好金融秩序、营造安全、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卓
电 话:010-66199410
邮 箱:wz@cfdfe.org(发送邮件请注明“金融知识普及主题活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205室
邮编:100033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