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同仁市普通中学关爱助学金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11     点击率:22

一、资助对象

(一)青海省同仁市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中学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为: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突发重大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及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家庭学生等。

(二)学制为初一至高三,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对象名额为600人,可根据困难学生实际人数进行申报,标准为2000元/年/人(每人每学期1000元)。

三、资助流程

同仁市教育局负责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受助学生的申报、推荐、公示和上报工作,汇总受助学生申请表、填写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并统一加盖教育局公章。具体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由班主任初审后报至学校;

(二)学校审核无误后,将所报信息进行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对上报资料进行复审,公示无误后,将全部资料报送至我会金惠工程部;

(四)我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与市教育局签署捐赠协议后,将资助资金统一拨付至市教育局指定银行账户;

(五)市教育局收到我会资助资金后,组织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