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
根据《莘梦助学计划实施办法》,经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各院校所报“莘梦助学计划”受助学生名单已通过。我会拟于近期拨付资助款,请各院校在收到资助款后向我会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关票据
请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关票据,开票单位名称“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内容为“莘梦助学计划资助款”。
票据种类包括:
(一)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三)行政事业往来票据。
二、有关资料
(一)《2024年莘梦助学计划资助款签收表》原件,加盖院校(系)公章。
(二)向学生发放资助款的银行转账记录,加盖公章。
以上票据、资料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邮寄至我会。
联系人:刘晶晶
电 话:010-66199417 18810670952
邮 箱:ljj@cfdfe.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212
邮 编:100033
2.莘梦助学计划受助学生汇总表(详询各院校)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