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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步入尾声,你能保障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吗?
发布时间:2021-11-10     点击率:6400

从去年开始,双十一从一轮变成了两轮,11月1日第一批尾款付完,第二轮也将在11日步入尾声。每年双十一“尾款”和“退款”都是热度的焦点,今年依然冲上了热搜,这其中涉及哪些消费者权益你知道吗?


双十一的“热闹”


今年的双十一与往年一样,淘宝早早开始付定金,大半夜付尾款,不过购物车增加了一个相当于代替计算的功能,不用自己写写画画了。而京东则没有这么麻烦,晚上8点就开始了优惠,战线没有拉的这么长。

 

而被吐槽更多的,还是退款问题。不少网友表示,还没来得及退款,货就已经收到了,根本不给自己退款的机会。还有网友反映,双十一存在明降暗升的问题,看似便宜了不少,其实是提前做了涨价,最后反而更贵了。

 

之所以付尾款第一天是退款高峰,一方面是因为在付完定金的10天内,有消费者后悔购买了,但是只有付完尾款才可以退款。另一方面也存在付完尾款后发现价格与自己想象中差距较大的问题。

 

双十一无论是快递还是客服都比平时更难沟通,货量和人流量更大的情况下,有些消费者维权困难或者不清楚哪些情况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便吃了闷亏。小金接下来为大家列举几个比较常见的情况。


双十一中的消费者权益


1.“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参加过双十一付定金活动的小伙伴一定知道,在付定金时必须要点击同意一个定金不退的协议才能付款。有消费者对此抱有疑惑:定金为什么不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定金不退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商家违反了合同义务的规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那为什么“订金”就能退呢?

 

有些商品比较抢手的情况下,需要消费者先付一笔订金,如果商品有货,这笔订金就可以作为总金额的一部分抵扣,如果没有货,订金就会退还。这是因为,本质上订金属于预付款,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2.商家明降暗涨可以维权吗?


有小伙伴觉得,商品的价格是商家决定的,商家在双十一之前涨价是否是商家的自由呢?

 

事实上,如果商家暗中提价、虚构原价,那么就涉嫌价格欺诈。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的小伙伴只要保留好证据,是可以进行索赔的。


3. 售出商品概不退换


有时候我们会在商品页面看到这样的提示:打折促销的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我们都知道,很多商品都标有七天无理由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因此,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如果商品有质量问题,不受七天的限制。但是也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另外几种例外情况,不在上述情况之内的,除非购买前消费者同意不退换,否则商家不能拒绝退货。


4.快递中的意外


双十一是快递的高峰期,很容易出现丢件的情况,但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索赔。

 

如果是消费者本人自己没有及时领取导致了快递丢失或者残缺,要由消费者本人自行承担损失。

 

如果是快递半路丢失,或者是被人冒领了,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在《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是有明确规定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除了以上几点,双十一购物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对此,中消协在11月4日也向消费者发出了提示:


①“低价”不可迷信,得实惠要多对比;

②促销规则套路复杂,下单前需看清楚;

③限期商品谨慎囤货,“剁手”前要巧规划;

④面对促销短信骚扰,留证据且可举报;

⑤直播带货良莠不齐,围观时保持冷静;

⑥关注商家售后服务,有纠纷及时维权。

 

可以说是言简意赅地总结了双十一的几大注意事项!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途径一共有几种:


1.购物平台


遇到任何的侵权行为,消费者与商家商谈无果的情况下,首先可以求助于购物平台,让平台协助维权。


2.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平台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就可以拨打12315求助于消费者协会,或者求助于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这一点主要针对的是消费者遭遇短信轰炸的现象,垃圾短信过多让消费者烦不胜烦。依照《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消费者允许推送商业信息和广告宣传行为涉嫌违法。消费者可以拨打12321进行投诉举报。


4.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处理


以上几种维权途径,如果你选择哪一种,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那就是必须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购物及旅游、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短信记录等。

 

享受购物的同时,不要忘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