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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股持续下跌,电商反垄断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0-11-17     点击率:4406

轰轰烈烈的双十一终于过去了,“尾款人”们也终于可以不用一边打着哈欠熬夜一边还要写写算算了。然而与如火如荼的双十一大型购物狂欢相反的是,电商股出现了持续的下跌,这让很多人困惑不解,到底为什么电商股突然暴跌呢?


热闹的双十一和暴跌的电商股


双十一的辉煌“战绩”


今年的双十一,几大电商的成绩单依然十分亮眼。

 

  • 天猫截至11日0点30分,成交额突破了3723亿元,截至当晚24时,以4982亿元收官;

  • 京东截至11日0点09分,累计下单金额突破2000亿元;

  • 苏宁易购19分钟成交总额破50亿元;

  • 小米截至11日0点50分,全平台支付金额突破20亿元。


除此之外,快递行业也是压力倍增。


  • 京东物流宣布,双十一期间,开放业务单量同比增长102%;

  • 中通快递于11月1日16时48分实现订单成交量突破1亿件;

  • 圆通快递于11日下午实现当日揽收订单量破亿,这是圆通连续四年在双11当日订单量破亿。

  • 韵达快递也于当日晚间11时30分前破亿。

  • 专注于大件快递的德邦快递,则于11月1日19时24分实现单日总收入破亿元。

 

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商股却格外惨淡。


暴跌的电商股


11月10日,美股市场上,阿里巴巴领跌8.26%,宝尊电商下跌5.91%,京东下跌6.63%,唯品会下跌3.32%,拼多多下跌2.87%。

11月11日,港股电商股集体低开。阿里巴巴跌7.41%,京东跌6.23%,美团跌6%。

截至11日中午收盘,ATMJ跌幅扩大。阿里巴巴跌8.79%,京东跌8.17%,美团跌7.73%。

以港股股价计算,阿里两日市值蒸发8484.9亿港元,京东两日市值蒸发1836.5亿港元,美团两日市值蒸发3388.7亿港元。

为什么电商股会集体暴跌?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这与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必然有着很大的关系。


反垄断指南有何规定?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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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名概念模糊的违规行为


有些电商领域的概念之前还比较模糊,此次《指南》将这些模糊的概念直接做出了界定。

 

“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如何判定是否构成了限定交易呢?


一是平台经营者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因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产生直接损害,一般可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二是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实施的限制,可能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整体福利具有一定积极效果,但如果对市场竞争产生明显的排除、限制影响,也可能被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大数据杀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

 

比如通过计算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进行差异化的交易价格、交易条件或差异性付款等都算是垄断行为。

不过,如果是针对新用户首次交易的一些合理的优惠活动,可以不被认定为差别待遇。

 

“搭售”:比如利用弹窗进行捆绑销售、强制收集用户信息、通过流量限制强制交易等给互联网用户带来了巨大困扰的行为。


2.直接证据充足可以直接认定垄断

 

近些年电商平台的一些诉讼案件其实并不少,但是大多都拖拖拉拉,很难快速解决。《指南》中规定,在特定个案中,如果直接事实证据充足,只有依赖市场支配地位才能实施的行为持续了相当长时间且损害效果明显,准确界定相关市场条件不足或非常困难,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直接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实施了垄断行为。


3.将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纳入反垄断范围


所谓VIE架构即“可变利益实体”,指的是海外企业通过特定协议,而非参股来实际控制签约的国内企业。严格说起来腾讯、阿里巴巴、百度、携程、美团、滴滴等都会受到波及。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比如两大公司合并,就属于经营者集中。

 

几大电商平台股价的集体下跌,很大程度上都收到了《指南》的影响,资本市场的监管将会更加严厉。


“二选一”和“杀熟”有何危害


对商家来说

“二选一”意味着只能入驻一家平台,如果不配合就不能获得平台的优惠和优势资源支持,甚至会被逐出平台,可以说是威逼+利诱了。但是只入驻一个平台对于商家的利益是极大的损害,也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


对消费者来说

“杀熟”意味着同样的商品或服务,不同的人可能面临着不同的价格,网上很多网友都有提出过这个问题。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价格不合理,消费者不得不在不同的平台之间进行筛选,甚至可能还得登录不同的账号查看,极其的浪费时间和精力。原本大数据的存在是为了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最终却走向了欺诈。

此次对于电商平台反垄断的措施对于平台商家和消费者来说是极大的利好。


投资者该如何应对电商股的波动?


尽管电商反垄断措施的出台为几大电商巨头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本质上只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了促进电商平台之间更加健康和公平的竞争,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电商股波动背后,会促进电商平台进行更合理的整改。

 

因此,尽管电商股集体受挫,应该也只是暂时调整,而且不同的电商平台受到的影响不一,投资者应该理智做出判断,保持心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