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7年“金惠工程”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点击率:4774

各有关省(区)农村金融教育协调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金惠工程”创新机制,推动农村金融教育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发挥“金惠工程”在贫困地区金融普惠的作用,我会派出评估验收工作组,对2014年实施“金惠工程”项目期满3年的5省(区)12个县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评估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验收结果表明,本批验收的12个县,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和创新,不同程度上实现了农村金融教育“六新”(“新举措、新手段、新突破、新载体、新成果、新典型”)的发展新格局。项目推广形式向多元化发展,制度建设日益成熟,工作举措落实有效,志愿服务精准发力,教育培训辐射更广,“金惠工程”助力普惠金融成效显著。

根据验收结果,我会决定:对四川省平昌县等12个评估验收合格县授予“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培训基地”资格,并颁发“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培训基地”牌匾。

取得合格资格的实施县名单如下:

四  川  省:平昌县、苍溪县。

江  西  省:吉安县、兴国县、新干县。

河  南  省:淮滨县。

山  东  省:嘉祥县、梁山县、郓城县、成武县。

宁夏自治区:泾源县、彭阳县。

二、在“金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县。为了鼓励先进,我会决定:授予江西省吉安县等5个评估验收县“金惠工程优秀奖”,以资鼓励。

“金惠工程优秀奖”获得县名单如下:

江西省:吉安县、兴国县。

四川省:平昌县、苍溪县。

山东省:嘉祥县。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