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5     点击率:1531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内设机构为:办公室、金惠工程部、金融教育部、金融培训部及财务筹资部。

 

第二章 内部机构主要职责

 

第二条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本基金会日常工作。准确传达会领导对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传递各部门的工作反映,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二)负责建立对外沟通机制。维护与社会各界良好关系,创造和谐发展氛围。

(三)负责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理事长专题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的组织、筹备、记录和整理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与落实。

(四)负责协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五)负责本基金会公文处理工作。起草本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等重要文件、材料,审核各部门以本基金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

(六)负责本基金会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基金会公章、合同专用章、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手签章、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和介绍信的保管与监督使用。

(八)负责承办本基金会党建工作。

(九)负责本基金会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协助制定并落实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办理工作人员招聘、考核、晋职、离职、退休以及人事档案管理等;组织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岗位培训。

(十)负责本基金会品牌传播工作。搭建并运营本基金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播平台。

(十一)负责本基金会文化建设。

(十二)负责本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基金会来访接待、车辆调度管理、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金惠工程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金惠工程”项目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编制“金惠工程”项目年度预算;

(三)负责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细则;

(四)负责“金惠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推动项目各项计划的实施;

(五)负责组织编写“金惠工程”项目各类培训资料;

(六)负责开展与青少年金融教育、金融教育行业研究和提升民众金融素养相关的公益项目;

(七)负责“金惠工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管理等;

(八)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金融教育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年度公益项目计划和拟定长远发展规划;

(二)负责编制本基金会对金融机构、金融院校开展的各类公益项目、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制定年度费用预算;

(三)负责设计开发金融教育公益项目;

(四)负责本部门公益项目的落实与执行;

(五)负责组织赴境外短期金融教育交流合作及培训项目;

(六)负责定期开展公益项目的总结、评估工作;

(七)负责向捐赠方反馈项目运行情况;

(八)负责本部门公益项目的品牌建设,配合开展项目传播。

(九)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金融培训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年度培训和公益项目计划及费用预算;

(二)负责制定培训合作指引,规范本基金会与外部机构合作培训管理工作;

(三)负责搭建基金会对外培训合作平台,建立金融教育师资库;

(四)负责合作培训项目的调研、论证、引进等相关工作工作;

(五)负责审核各类合作培训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工作;

(六)负责对接理事和名誉理事单位,提供服务性培训或组织研讨交流活动;

(七)负责拓展合作渠道,创新培训项目及金融教育赋能项目;

(八)负责《金融从业规范》系列标准培训工作;

(九)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财务筹资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起草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三)负责资金的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

(四)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

(五)负责发票的领购、保管、使用和缴销;

(六)负责对本基金会重要财务指标、财务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为会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七)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核算,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对社会各界捐赠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核算、登记;

(八)负责本基金会税务申报、税收优惠备案及免税资格认定等涉税业务的办理。

(九)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

(十)负责编制年度投资方案;

(十一)负责存量资金运作,实现保值增值;

(十二)负责起草年度筹资计划,开展筹资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公益项目的落实与执行;

(十四)负责定期向捐赠方、理事、监事报告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会领导反馈捐赠方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由本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管理制度经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