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省“金惠工程”领导(协调)小组:
根据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金惠工程”志愿者表彰办法》(以下简称表彰办法)关于“对优秀志愿者、优秀组织者(以下简称“双优”)每年评选表彰一次”的要求,基金会决定在2012 年11月-12月开展“金惠工程”“双优”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凡在2011年开展 “金惠工程”试点工作,且参加“金惠工程”农村金融教育活动的经基金会注册的一、二级志愿者和组织者均为此次活动推荐评选对象。
二、表彰名额:
1、表彰名额见分配名额表(附件1)。
2、各试点省(市、自治区)“金惠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可对“双优”名额在辖内统一调剂使用,经审核后统一上报。
三、时间安排:
1、2012年11月25日前各试点省(市、自治区)“金惠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将《“金惠工程”优秀志愿者、优秀组织者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4份并电子版报送基金会志愿者部。
2、2012年11月30日前基金会志愿者部完成初审并报基金会。
3、2012年12月5日前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
4、2012年12月份召开“双优”表彰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基金会网站刊登“双优”表彰名单。
四、几点要求:
1、各试点省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通过表彰真正调动广大志愿者、组织者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2、优秀组织者、优秀志愿者名额不得相互占用,且按所分配的表彰名额进行评选,不可多报。
3、推荐评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表彰者要在其单位(或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4、已获得过基金会表彰的志愿者、组织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双优”推荐评选。
5、优秀志愿者、优秀组织者先进事迹要实事求是,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志愿者部:
电话:01063589308 邮箱:yanshuang@cfdfe.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3号中华家园2-1-201室
邮 编:100054
附件:
1、优秀志愿者、优秀组织者名额分配表
2、“金惠工程”优秀志愿者、优秀组织者申报表
3、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惠工程”志愿者表彰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