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4年5月7日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5/t20140515_1079946.html
附件:
获得201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瀛公益基金会
2、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3、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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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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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139、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