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05     点击率:353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组织和动员热心金融教育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相关活动,根据《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和本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所确定的工作内容,加强对本基金会志愿者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志愿者与志愿服务

第二条  本基金会的志愿者是指:不计物质利益,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本基金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个人或团体。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按照本基金会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帮助和服务。

第四条  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遵纪守法,认同本基金会工作宗旨和理念。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本基金会组织提供的培训;

(二)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基础保障;

(三)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志愿者证书";

(四)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道德准则;

(二)遵守本基金会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本基金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活动;

(三)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维护本基金会声誉和志愿者形象;

(四)服务时应尊重受服务者的权利,对因服务而获取的信息应该予以保密;

(五)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志愿者的招募与退出

第七条  本基金会秘书处负责招募志愿者,对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可向本基金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  本基金会秘书处组织对招募者的审查和考核,并与最终确定招募的志愿者签署志愿服务协议。

第九条  志愿者一经录用,本基金会将向其颁发志愿者证书。

第十条  志愿者在项目结束后可自愿提出退出志愿服务;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志愿者欲终止志愿服务时,需向本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退出;如发现志愿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况,可解除其协议和志愿者资格。

第五章  志愿者的管理与培训

第十一条  本基金会秘书处负责对志愿者进行管理并提供培训和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  志愿者的管理:

(一)本基金会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

(二)志愿者顺利完成所承担志愿服务工作,本基金会可根据其要求,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为有需求的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鉴定;

(三)对违反本基金会相关规定的志愿者,本基金会将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直至取消其志愿者资格的措施;

(四)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对其参与服务的项目活动在本基金会网站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  志愿者的培训:

(一)本基金会对其进行岗前的工作说明和基本技能培训;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项目人员进行培训、辅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通过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基金会。

 

 

附件:《志愿者申请表》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志愿者申请登记表

 

注册号:(基金会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学历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机号


履历介绍

(专长、技能)


申请人承诺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不计报酬,尽己所能,践行志愿精神,积极参与金融教育公益活动,维护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声誉和形象,普及金融知识,为金融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申请人签字: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注:1.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企大厦A1206   邮编:100033

2.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cfdfe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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